■ 上世紀50年代,華東工業部部長汪道涵(右二)與華東礦冶局副局長陳展(右一蒸烤箱)在一起◆ 王火
  我在1947年3月9日寫過一篇通訊特寫,題為《上港式飲茶海灘的潮汐》,由上海寄發在3月15日的重慶《時事新報》上發表,文中有這樣的文字印證:
  “三月一日政府令京滬渝等地中共辦事人員限期一律撤退,從國共戰事發生以來,雙方不絕如縷的和平希望,至此遂演成正式破裂,苦悶得麻木了的人心,對於目前的中國情勢,又能作怎樣的想法呢?倒並不是留戀這一二百個中共的辦事人員,只是對於正式揭幕了的殘酷內戰,對於中國未來的前途,因著和平的不房屋二胎能覓得,誰能夠不憂心如搗!?誰能夠不長嘆欲哭!?
  “三月三日我去到馬斯南路107號中共代表團聯絡處,剛望見那一座三層樓的西式樓房時,兩個武裝警察攔住了我。我的記者名片,因為局勢嚴重,並未發生作用。祝華、陳家康、潘梓年、華崗ssd固態硬碟壽命……都見不到!三月五日上午,他們一共三十多個人,全部登上了凱旋號車,由上海先到南京再轉飛延安,為了和平談判而成立的‘中共代表團上海聯絡處’從今以後成為歷史名詞了,和談已經死了!我回到住所,將去年夏天在南京參加中共記者招待會時拿回來的政協文獻、停戰整軍文獻等,一齊丟擲在熊熊燃燒著的爐竈里。還有什麼可說的呢?我自己的熱情也死絕了!”
  陳展突禮服然被特務逮捕
  陳展一直以商人面目為黨進行地下工作。後來,在我介紹下,他與我家一位經商的親戚汪國華相識。當時,黨辦了個地下兵站“笙記行”,在上海外灘中國銀行大樓上租了寫字間,這寫字間就在沙千里律師事務所隔壁。陳展是地下兵站“笙記行”的經理,他與汪國華合伙在上海秘密採購醫葯、鋼鐵、紙張、五金等蘇北解放區急需的物資後,秘密找通關節由上海運往蘇北。陳展手中有空白信箋,上有曾山同志的毛筆簽名。用這信箋,船隻到蘇北解放區後就是介紹信兼路條,他曾將信箋交我收藏保存。汪國華是個巨商,在上海商界頗有信用,在資金、採購、掩護上都能出力。地下兵站的工作本來一直很順利,但到1948年深秋,地下兵站竟被特務偵知,“笙記行”遂被敵人破獲,陳展也被捕入獄,形勢嚴峻。他在淞滬警備司令部大牢受盡了酷刑。我得知“笙記行”被抄查,又怕特務來我家中抓人並抄家,立即毀去一切可能會造成不利後果的書刊物件,並去與汪國華商議應對辦法。
  那晚下雨,我在樓下靠弄堂那間廂房裡坐著,忽聽玻璃窗上輕輕敲響三下。這是我與陳展及祝華(此時祝已撤離上海)等約定的暗號。我大吃一驚,忙去天井里開門,誰知門一開,雨中站著的竟是一個打雨傘的國民黨中尉軍官,將我嚇了一跳。他問:“你是王洪溥嗎?”我點頭說“是。”他馬上說:“走,進屋談。”我將信將疑、心情忐忑地將他帶到廂房裡,他突然說:“陳展讓我來找你的!”我問:“他怎麼樣了?”他說:“上了重刑,但還不要緊。”我故意說:“他太冤枉了!怎麼抓他的?”那上尉從袋里取出一包香煙,從煙盒裡掏出一支香煙,在手上將香煙撕開,煙絲中有一個極小的紙捲出現了。他將紙捲遞給我說:“你看看!”我忙去臺燈下打開紙捲一看,只見紙捲上寫著蠅頭小字,確是陳展的筆跡。現在還模糊記得寫的是:
  溥兄:我為將本求利運貨去蘇北被捕,現押警備部大牢。我是正當商人,實在冤枉。因觸犯緊急治罪條例,可判死刑,望速請凌老伯與七姐救命。
  那中尉見我收到紙捲並看了,只說:“快想法救他吧!”拿起傘來就冒雨走到天井里了。我給他開了大門,目送他在雨中黑暗裡遠去(解放後聽陳展說,這中尉是一個打入敵人警備司令部里的同志),心裡五味俱全。我上樓將這事告訴了母親,又去南昌路光明村汪國華家與他一同商量。當晚我就坐火車前往南京,找凌鐵庵老伯和凌起鳳(即陳展所說的“七姐”)求救。為救陳展,他們父女特地到了上海,找了上海各方人士營救。
  當時,找了國民黨上海特別市黨部主任委員方治,找了在上海有幫派勢力的監察委員楊虎,找了掌握實權的新任淞滬警備司令陳大慶,為此在上海國際飯店十四樓宴請了他們。席間提出:親戚陳展是正當商人,無政治問題,做物資交流生意,現關押在淞滬警備司令部大牢,請求保釋。但陳大慶自恃是蔣介石的“天子門生”,當時受到重用,做了湯恩伯的副手兼淞滬警備司令,非常驕橫,說是要回去查問一下,含糊地說“該放就放”,實際卻是說“不該放就不能放”。最後,因“案情重大”,陳展等不久被押送到南通李默庵為司令的第一綏靖司令部去受軍法審判了!
  怎麼辦?軍法審判意味著陳展隨時可能被槍斃。汪國華是南通人,但他不敢在南通出頭露面。他說:“只有用鈔票開路,到南通把金條放在軍法官面前才能救陳展的命!”
  我去打聽情況,得知第一綏靖區司令部南通指揮所軍法處在南通城裡,第一綏靖區副司令官顧錫九兼任南通指揮所主任,他是當時參謀總長顧祝同的堂弟,手下有六個團,經常在蘇北清鄉,軍法處屬他管。我找了當時頒佈的《匪區交通經濟封鎖辦法實施細則》來看,見口氣十分嚴厲,隨便殺人是十分可能的。於是,我同母親商量,也同汪國華先生商量。母親說:“讓洪溥陪我去,就說陳展是我乾兒子,又是我女婿。我用母親的身份出面,比誰都好,有洪溥陪伴,許多事他都能辦,你們都可以放心。”我本意是獨自一人去南通活動,但母親說得有理,我雖不放心,也只好同意這個方案。
  於是,四處設法並罄家中所有積蓄,汪先生也送來了條子(當時黃金分成大條子與小條子,又叫“黃魚”,大的十兩一條,小的一兩一條)和銀元,我們很快就坐夜行船去南通了。
  去南通用金條買人頭
  那個冬天特別寒冷,船行一夜,朝陽初升時分抵達南通天生港。江面一抹通紅,岸上破爛嘈雜,一些軍裝不整的零散國民黨士兵夾雜在衣衫襤褸的農民中間,一派兵荒馬亂的感覺。我和母親初到南通,兩眼一抹黑。我當時名片上有三個記者頭銜,即重慶《時事新報》上海、南京特派員,上海現實雜誌社記者,臺灣《新生報》上海、南京特派員。起初,我認為有這些頭銜的名片便於我做營救工作,但後來一張名片也沒有用。我同母親雇人力車想到軍法處附近找旅店住下。車夫說:“弄不清軍法處在哪裡,但有個關犯人的大牢在城北,隔上幾天就有人在那裡被槍斃!”我就叫人力車把我們拉到靠近大牢附近的旅店里去。那兩個車夫很機靈,把我們拉到一家叫做“吉祥旅店”的小旅館安頓下來。
  住店時,職業一欄,我填了“商”。我覺得填上“記者”政治性太強了,不好。
  說來也巧,這旅店里平時常住些探監的犯人家屬。那老闆是個黃臉皮的瘦子,脖子有點歪,總是抽著香煙,穿件土布棉袍,人挺精明。他同軍法處的人有聯繫,實際是替軍法官的管大牢的人員牽線的。探監的犯人親友找了他,出價合乎他和管牢的人員的心意,就可以去探監,甚至可以替犯人減刑辦保釋。被槍斃了的人犯,家屬要收屍也得花錢,完全像做生意一樣。
  這時,國民黨敗局已定,好多敗兵從西邊撤退下來,紀律壞,搶劫、強姦的事也多,傳說不久駐軍全要撤往江南。有錢人逃離南通的已經不少,軍心早已不穩。我覺得這是好時機,同時又覺得陳展的事必須抓緊辦,要是遲緩了,怕一旦有變,便不得了,所以我和母親都很著急。  (原標題:我的革命引路人陳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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