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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維修電腦導致改了一年的詩歌全部丟失,詩人鄧先生狀告修理人員,被法院駁回他準備再告
  中年詩人
  我就等著出詩集,結果電腦拿給你一修,近500首詩全丟了。賠我重慶文化類人年均可支配收入34544元+精神損失費1萬元。
  昨日,鄧先生將詩輸進新電腦里。
  本組圖/重慶晨報見習記者 胡傑儒
  維修人員
  我勸過你不要配二手電腦,我只負責修,數據丟失不關我事。你不甘心也沒辦法,再繼續訴訟我也只有奉陪了。
  他花一年時間精心修改475首詩歌,準備出本詩集,電腦卻出了問題。“越修越壞,我硬盤裡的數據全沒了!”43歲的鄧先生把修電腦的女老闆告上了法庭。去年1月,沙區法院以證據不足,駁回了鄧先生的訴訟請求。
  昨天上午,晨報記者來到鄧先生位於沙坪壩區井口鎮的家中。“一年過去了,我心裡還是不能平靜!”鄧先生說,今年他除了繼續打官司,還要彌補去年的遺憾,選200首詩歌出版。他拿出厚厚兩疊A4紙打印的詩歌說,現在他每修改50首就備份,並打印出來。“再讓我承受一次這樣的打擊,我肯定會崩潰!”
  “我沒有備份!”
  2011年11月8日,鄧先生花800元在一維修店配了一臺二手電腦。他將寫好的500多首詩歌全拷進電腦進行修改,打算2013年開春就出詩集,幹了差不多一年,修改好475首詩歌,“我當時還聯繫了一位文學界的名人幫我寫序。”可沒多久,意外的事發生了。
  2012年11月1日,電腦屏幕出現問題,鄧先生把電腦搬到了當初購買的小店,找到老闆周媛(化名)維修。周媛說,電腦主板出了問題,需花80元更換。“換嘛,但你千萬不要把我的數據弄丟了啊!我沒有備份!”鄧先生再三叮囑後離開了。
  “又藍屏了!”
  三天后,鄧先生取回電腦,還好,數據一點都沒丟失。可第二天電腦卻又出問題,又藍屏了!鄧先生只好又將電腦搬去了周媛店里。
  “電腦不值什麼錢,但裡面的東西是我的心血啊!”鄧先生非常著急。隨後,周媛拿出一個硬盤連到電腦上。“你在幹嘛?”鄧先生問。“我在幫你找數據啊!”周媛回答,並打電話咨詢同事怎樣操作。
  “你不要弄,弄不好!”鄧先生趕緊制止,要求她把硬盤送到專業數據恢復中心導出。
  “不會,不會,我修好了通知你。”周媛安慰他說。“我不管了,反正數據丟了你要負責!”丟下這句話,鄧先生離開了。
  “數據丟了她要負責!”
  三天后,鄧先生接到周媛電話,說數據找不到,要拿去石橋鋪數據恢復中心開盤,需800塊開盤費。
  鄧先生不同意。“她見我不付錢,就不管我的電腦了!”鄧先生只好自己拿著硬盤去開盤,但修改好的幾百首詩歌再也找不到了。
  “我一年的心血全毀了,她要負責!”鄧先生找周媛賠償3000元損失費,遭到拒絕。2012年12月20日,他將周媛告上法庭,要求周媛賠償重慶文化類人年均可支配收入34544元,精神損失費1萬元。
  “我以前就喊他不要配二手電腦,他不聽!”周媛很委屈,說二手電腦容易出問題,事先已向鄧先生告知。而且硬盤壞了一般都是直接更換,數據只能嘗試儘量恢復。“他簡直是無理取鬧,我只負責把電腦修好,數據丟了關我什麼事啊?”
  2013年1月6日,沙區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法院認為,鄧先生舉示的證據只能證明將電腦送到被告處維修,但不能證明電腦里475首修改的詩歌因被告維修不當導致丟失的事實,駁回了鄧先生的訴訟請求。
  知道鄧先生今年會繼續打這個官司,24歲的周媛很無奈:“他不甘心也沒辦法,我也只有奉陪了。”
  律師:二手產品,追責有點難
  重慶靜升律師事務所鐘雨江律師說,如果購買全新電子產品,產品質量保證期限最短為10年,在該期限內,由於產品質量本身存在瑕疵導致使用者人身及財產損失應由銷售者或生產者承擔責任,如果銷售者無過錯,由生產者單獨承擔。
  “但在司法實踐中,一般只賠償直接損失。”鐘律師說,具體到本案中,如果原告購買的全新電腦,那麼,直接損失僅為稿費損失。
  鐘律師說,由於二手產品本身具有一定瑕疵,價格低於全新產品,在這樣的情況下,銷售者和生產者可以免責,“具體到案件中,需要消費者舉證,證明產品質量存在瑕疵,以及具體損失額。”
  工程師:再次重申,一定要備份
  “病毒的破壞、黑客入侵、人為誤操作、人為惡意破壞、系統不穩定、存儲介質的損壞以及其他不可預知原因,都可能造成重要數據丟失或損壞。”重慶華人數據恢復中心數據恢復工程師陳曉鴻介紹,據統計,在單位或個人電腦用戶中,每三人至少有一人有過數據丟失的經歷。
  “備份數據,可以最大限度減少數據丟失帶來的損失,這是保護數據最安全有效的辦法。”陳曉鴻提醒說,此外,電腦拿去維修時也要註意,存有重要數據,一定要向維修人員作出事先申明,要求備份。
  本版文/重慶晨報記者 黃喬  (原標題:475首詩不見真面目 只緣存在電腦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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